京建发〔2020〕165号
各有关单位:
经查,北京爱普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建筑业企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已对北京爱普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建筑业企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行政许可的决定。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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