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要求,提升公租房服务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发〔2021〕1号),在去年邢台市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开展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即申请人凭身份证完成公租房申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公租房申请是住房困难群众获得住房保障的关键环节,推行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住房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公租房管理服务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优化审核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二、主要目标
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市本级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县级公租房申请“一证办理”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申请材料。全面逐一梳理公租房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形成材料目录。在保证公平公正、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按照最大化原则进行精简,对非必要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
(二)推进系统应用。加快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的全面使用,通过与省级联审联查平台对接,实现公租房申请、审核线上“一证办理”。及时上线公租房App公众端,简化信息填报事项,方便申请人使用。我厅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数据共享接口建设,完善联审联查所需各项信息。
(三)优化审核流程。在充分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探索简化审核层级数量。要提高审核效率,科学合理设置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最大限度压缩审核周期。
(四)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诚信承诺制,要求申请人诚信申报家庭情况,对申报事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失信责任。实行授权查询制,申请人须书面授权住房保障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如未取得书面授权,一律不得查询任何相关信息。
(五)加强风险防控。加强信息安全建设,落实系统安全责任,严格系统账户管理,确保数据传输、使用安全。开展随机抽查,针对系统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通过联系有关部门、走访街道社区和工作单位等方式,对其填报信息进行核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一证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相关内容制定实施方案,按事项分工,明确落实举措和责任分工,全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提升服务质量。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业务各项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拓宽办理渠道,实现公租房业务“线上”“窗口”、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互补、并存,以适应不同类型群众需求。
(三)建立报告制度。各地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2022年12月底前报送总结报告。我厅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开展督导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
联系人:申兆雪 0311--8790999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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