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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审批服务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落地见效的实施细则

  • 时间:2022-04-03 04: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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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省直管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落地见效,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压缩审批时限

  (一)2021年底前,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30个工作日以内,实施“标准地”改革的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类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16个工作日以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装修装饰类、加装电梯类项目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

  (二)2021年7月底前,各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完成审批管理系统审批时限调整工作,并调整、公布各类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二、加快区域评估

  (一)到2021年底前,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节能、地质灾害危险性、地震安全性、水资源、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气候可行性等评估评价事项全部完成,省级以下开发区完成率不低于50%。

  (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区域评估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三)各类区域评估成果经技术审查、行政审批通过后,应嵌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供市场主体调用。

  (四)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并明确可以精简的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审批时限。

  三、应用“一张图”成果

  (一)2021年底前完成“一张图”与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应联尽联。

  (二)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对接省重大项目库,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公用企业参与项目策划生成,实现发展目标、空间坐标、用地指标的有机衔接,细化建设用地的建设条件和各项要求。

  (三)2021年7月底前,各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张图”策划生成界面。将“一张图”策划生成项目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工作内容,制定具体操作规程,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

  四、再造审批流程

  (一)精简审批事项。以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基本清单为基础,各市再取消一批非必要或者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实现管理目标的审批事项,及时调整、公布各审批阶段“一张表单”。清单以外不得增加任何审批事项,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国家、省已经取消的事项。

  (二)优化审批方式。全面落实“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严格控制审批办理时间,对各审批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加快调整有关审批事项的办理时序,进一步明确可跨阶段办理的并行审批事项。推进各阶段审批事项提示制度,在最早可办时点和每个审批阶段起始时点进行提示,引导帮助建设单位一次性填表、一次性申报。将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的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予以合并,提升审批效率。

  (三)大力推行“标准地+正负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对已实行“标准地”改革的区域内工业项目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由政府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列出制定符合“拿地即开工”等基本要件“正面清单”以及安全、环保、能耗等刚性要求的“负面清单”。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建设。

  五、推进联合办理

  (一)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数字化审图系统统一出具审图合格文件,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二)在设计、施工、审批、监管、档案管理等各环节全面应用数字化图纸,实现图纸有溯源、行为有记录、责任有落实。

  (三)鼓励各市在坚持施工图联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不同工程分类实施差异化的施工图审查和管理方式。

  (四)在自贸区内,对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跨度小于12米、不超过3层,无地下室(为生产、消防需要建设的地下泵房、消防水池除外),且不属于气象部门依法需要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工业建筑工程,由建筑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质量与消防设计质量作出承诺后,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要件。

  (五)实行“多测合一”,进一步整合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地籍测绘、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绘、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房屋产权面积测绘、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测绘等事项,统一测绘技术标准,推进“多测合一”自动化、网络化管理和数据共享互认,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六)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六、优化公用报装服务

  (一)进一步提升用电、用水、用气、通信报装便利性,用水、用气报装办理平均时间分别压缩至13个工作日以内,网络报装办理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低压小微企业、高压普通用户用电报装,供电企业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8个、17个工作日以内。

  (二)把用电、用水、用气、通信等报装服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监督管理范围,涉及报装的各类服务事项由综合服务窗口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受理后及时分办用电报装服务窗口。各类报装服务事项不得脱离综合服务窗口单独受理、审批,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三)建立公用企业提前介入机制,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即向公用企业推送工程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准许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提出报装服务申请,公用企业应主动对接,抓紧建设配套公共管网,为提供报装服务做好准备。

  七、完善审批系统功能

  (一)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市政公用报装等系统深度融合,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二)2021年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许可、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及时公开办理标准和费用。

  (三)2021年底前,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成果共享。

  八、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一)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各类行政审批电子证照库,建立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的自助打证网点,实行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

  (二)依托“皖事通办”平台、“皖事通”APP等,向市场主体提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流程图、办理进展实时查询,以及“网上办”“掌上办”等优质服务。

  (三)各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全程代办服务队伍,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将项目涉及的所有事项全部纳入服务范围,为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免费提供咨询辅导和全程代办服务。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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