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房产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局,有关单位:
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和《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 -2021)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便于准确理解标准内容,解决标准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实际问题,做好标准实施工作,我厅决定召开宣贯会,对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开展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 -2021)解读
2.《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2021)解读
3.《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GB/T 51366-2019)解读
4.《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50-2019解读
二、培训时间
2022年3月17(星期四)下午13:30-17:00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可使用电脑或手机观看。
四、培训对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有关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人员,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有关建筑设计、暖通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做好本地区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
(二)报名及参加会议方式
扫描下述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和参加培训会议。
(三)联系人
省住建厅科技处 姚远 024-23447712
质安处 常汉卿 024-23447691
谷海龙 13840518184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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