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质安发〔2023〕2号
各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管)站,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23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厅党组的中心工作,坚守工程质量安全和干部廉洁从政“两个底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统一、责任到人”的原则,不断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抓早抓小、落实落细,有效推动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和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按照总书记发展与安全并重的要求,全面提升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安全满意度、获得感,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质量安全保障。
一、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促进监督队伍、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一)突出党建引领,深化思想政治建设。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全国文明单位建设为抓手,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方针,以“多角度巩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全方位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为目标,着力打造党支部党建特色品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和“五学五比”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严格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党内关爱、扶贫帮扶、结对联建、志愿服务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培育单位文化,有效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推动,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确保党支部建设规范有序、提档升级。
(二)突出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形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抓好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严格工作纪律和标准,及时提醒、纠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大力实施“四警六廉”工程,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廉洁从政底线。全面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突出学用结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验收。以绿色施工、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建筑施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整治、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人员锁证、线上巡查等实名制监管业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等政策为重点培训内容,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人员和消防审验人员教育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多种模式的岗前培训、经常性培训、警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能力,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单位内部建立“一帮一 一对红”的联学机制,将站内专技人员分为雏鹰组、精英组、雄鹰组,采取“研学、联学、践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搭建学习平台,达到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目的。
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四)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做好《宁夏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管理规定》宣贯落实。将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规定内容)列入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通过奖惩结合,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五)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有效落实《关于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将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情况,作为质量标准化工地认定指标和日常检查内容。做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指导服务。有效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六)落实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结合《住建部工程质量评价手册》,按照《宁夏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推进计划》,指导督促银川市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通过购买服务或鼓励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承接工程质量评价工作的自治区级工程质量评价工作模式,评估、总结试点经验。
(七)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做好《住宅工程裂缝与渗漏防控技术规程》宣贯培训。压实设计单位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责任,针对房屋容易出现裂缝、渗漏等问题,引导设计单位应加强设计深度,在设计图纸中增设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专篇。抓好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认定及混凝土、防水工程等原材料进场质量的抽查抽测工作,完善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
(八)做好工程质量源头管控。组织开展全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开展全区AAA级检测机构复核工作。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压实建设单位检测管理的首要责任,不断促进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建立检测信用管理制度。依托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增设检测机构诚信系统模块,规范检测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组织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的科研攻关和项目研发,不断推动全区预拌混凝土行业向绿色低碳化方向发展。
(九)落实监理报告制度。按照监理报告指导手册有关要求,开展监理报告制度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压实监理责任,发挥监理在施工现场的“探头”作用,通过监理月报、专报、急报等报告制度,遏制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推动监理报告信息化工作,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报告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监督机构的处置效能。
三、深化施工安全治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十) 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2023年是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收官之年。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治理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切实将安全生产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十一)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按照《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安全生产薄弱地区、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企业、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十二)强化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控、报告和查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二十条”措施,建立高危作业监护人制度,防范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安全事故。进一步规范事故报告、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事故调查、处理的流程。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发生事故后,由自治区级督办,属地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和批复及时进行处理、通报,自治区级将属地处理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十三)推进绿色施工高质量发展和建筑垃圾减量化。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提高建筑垃圾再利用,有效减少工程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和排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加大绿色施工标准化和建筑垃圾减量化宣贯力度,引导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绿色施工和建筑垃圾减量化。年内推出一批自治区级绿色施工示范工地。积极推广BIM辅助深化设计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
四、推进智慧建管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管理
(十四)加大信息化监督力度。完善宁夏建筑市场管理系统平台实名制管理功能,加强自治区、市县(区)、建设项目“三级”线上监管互联互通,实行实名制管理督查督办、整改通知、整改回复网上办理。加大线上巡查线下核查力度,狠抓属地监督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依托网络平台对2022年以来记满12分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网上自主培训、在线考核。
(十五)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以实名制管理为抓手,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严肃查处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持续抓好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通报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严格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对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切实保障广大建筑工人劳有所得。进一步优化外省进宁建筑企业信息报送业务工作流程。
五、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提升消防验收备案水平
(十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行业制度建设。在住建部即将出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基础上,配套制定我区实施细则,加强对消防设施检测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十七)做好全区消防审验的监督指导工作。深入市县调研,督导各地完善审验程序和标准,严格审验范围、严格审验内容、严格审验标准,保证消防审验安全底线。加大全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不断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加大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宣传的工作,赢得社会各方的广泛支持,为推进消防审验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继续完成总站遗留项目的消防验收工作,做好遗留项目的跟踪服务指导。
附件
2023年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工作计划 | ||||||||
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 措 施 | 责任 领导 | 责任 科室 | 责任人 | 承办人 | |
1 | 党组织建设 | 1-12月 |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形势分析、意识形态分析等专题会议,制定支部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理论学习计划、“四个清单”等,逐级签订各类责任书。扎实组织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按要求完成巡视整改。按程序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及工会换届大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党费公示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党内关爱、扶贫帮扶、结对联建等活动。着力打造党支部党建特色品牌。 | 孙中宁 孙 超 路修堂 | 综合科 | 何媛 | 何媛 | |
2 | 精神文明建设 | 1-12月 | 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结合单位实际制定2023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要点,营造“创建工作人人有责、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志愿服务、诚信教育等文化体育实践活动。着力打造学习型单位、无烟单位、健康单位,全方位培育单位文化,树立行业新风。顺利迎接全国文明单位复核工作。 | 孙中宁 孙 超 路修堂 李建平 柴 宏 李晓棠 | 综合科 管理科 监督科 技术科 市场科 消防科 | 何 媛 晁 熠 周丽娟 王 伟 夏振华 李 锋 | 杨平启 何玉矛 马义飞 蒋 喆 伍 龙 王松双 | |
3 | 制度建设 | 1-3月 |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优化进宁企业信息报送工作流程,实行信息报送“不见面”线上办理。 | 路修堂 | 市场科 | 夏振华 | 丁 洁 | |
4 | 1-6月 | 完成《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起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相关工作。 | 路修堂 | 市场科 | 夏振华 | 伍 龙 | ||
5 | 1-3月 | 制定《高危作业监护人》《宁夏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管理规定》等制度。 | 柴 宏 | 管理科 | 晁 熠 | 何玉矛 李振刚 | ||
6 | 3-12月 | 在住建部即将出台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基础上,配套制定我区实施细则,加强对消防设施检测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 柴 宏 | 消防科 | 李 锋 | 王松双 | ||
7 | 教育培训 | 3-5月 | 组织开展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市场监管业务培训。对监督机构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质量、安全、市场、检测、绿色施工标准化,企业、项目标准化考评和起重机械、危大工程、消防监督验收等业务知识培训。 | 路修堂 李建平 柴 宏 李晓棠 | 综合科 管理科 监督科 技术科 市场科 消防科 | 何 媛 晁 熠 周丽娟 王 伟 夏振华 李 锋 | 杨平启 何玉矛 马义飞 蒋 喆 伍 龙 王松双 | |
8 | 3-5月 | 组织开展全区实名制及人脸识别考勤管理业务培训。 | 路修堂 | 市场科 | 夏振华 | 伍 龙 丁 洁 | ||
9 | 4-6月 | 督促全区各市县对辖区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宣贯。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月”活动。4月8日上午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停工半日,以项目部或企业为单位开展建筑工人入场前的培训教育活动。 | 柴 宏 | 管理科 | 晁 熠 | 李振刚 | ||
10 | 3-12月 | 开展1-2期消防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验收人员业务素质水平。 | 柴 宏 | 消防科 | 李 锋 | 王松双 孟爱国 | ||
11 | 3-12月 | 分两批次对2022年以来记分满12分的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并对通过考核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分清零。 | 路修堂 | 市场科 | 夏振华 | 伍 龙 丁 洁 | ||
12 | 工作调研 | 3-4月 | 开展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农民工工资线上发放、人员锁定等建筑市场监管调研。 | 路修堂 | 市场科 | 夏振华 | 夏振华 伍 龙 丁 洁 | |
13 | 1-6月 | 对银川、固原、吴忠地区检测综合报告试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掌握各试点地区工作开展情况,下半年全面推行检测综合报告试点工作。 | 李建平 | 技术科 | 王伟 | 蒋 喆 陈晓育 | ||
14 | 7-9月 | 开展区外进宁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调研。 | 路修堂 | 市场科 | 夏振华 | 夏振华 伍 龙 丁 洁 | ||
15 | 落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 | 3-12月 | 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督查工作。 | 李晓棠 | 质量科 | 周丽娟 | 杨平启 马 健 | |
16 | 材料抽测 | 3-12月 | 做好混凝土、防水、保温、电线电缆等原材料进场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抽测工作。 | 李晓棠 | 质量科 | 周丽娟 | 杨平启 马 健 | |
17 | 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 | 4-12月 | 在银川市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 | 李晓棠 | 质量科 | 周丽娟 | 杨平启 马 健 | |
18 | 开展检查、整治行动 | 3-11月 | 组织开展全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 李建平 | 技术科 | 王伟 | 蒋 喆 陈晓育 | |
19 | 4-12月 | 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危大工程、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和安全防护用品、质量、消防、建筑市场等为重点开展春季复工、暑期汛期、冬季施工综合检查。 | 路修堂 李建平 柴 宏 | 综合科 管理科 监督科 技术科 市场科 消防科 | 何 媛 晁 熠 周丽娟 王 伟 夏振华 李 锋 | 杨平启 何玉矛 马义飞 蒋 喆 伍 龙 王松双 | ||
20 | 8-10月 | 对全区2023年消防审验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 柴 宏 | 消防科 | 李 锋 | 王松双 孟爱国 | ||
21 | 消防监督系统建设 | 3-12月 | 配合厅消防处完善新消防系统平台内容,将专家库、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模块纳入。 | 柴 宏 | 消防科 | 李 锋 | 王松双 孟爱国 | |
22 | 开展关键岗位人员计分及考勤管理 | 4-12月 | 抓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加大对市县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督促检查力度,通过系统平台及时进行督查督办。二、三、四季度对市县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 路修堂 | 市场科 | 夏振华 | 伍 龙 丁 洁 | |
23 | 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管理 | 4-12月 | 继续巩固实名制管理成效,加大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进力度,完善宁夏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功能,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考勤的监督考核,开展线上巡查。配合建管处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及冬季专项整治检查。 | 路修堂 | 市场科 | 夏振华 | 伍 龙 丁 洁 | |
24 | 开展自治区级工法评审工作 | 5-6月 | 组织开展全区企业工法的申报、受理、评审工作。 | 李建平 | 技术科 | 王伟 | 蒋 喆 陈晓育 | |
25 | 建筑工人技能大赛 | 5-6月 | 组织开展全区建筑工人技能大赛。 | 孙中宁 孙 超 路修堂 李建平 柴 宏 李晓棠 | 综合科 管理科 监督科 技术科 市场科 消防科 | 何 媛 晁 熠 周丽娟 王 伟 夏振华 李 锋 | 杨平启 何玉矛 马义飞 蒋 喆 伍 龙 王松双 | |
26 | “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消防月”活动 | 6-11月 | 督促全区五市开展安全月观摩活动,6月16日开展“安全月”宣传咨询日活动。9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观摩宣传活动。11月组织全区建筑工程领域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形成全社会关注消防审验工作的浓厚氛围。 | 柴 宏 李晓棠 | 管理科 监督科 消防科 | 晁 熠 周丽娟 李 锋 | 何玉矛 马义飞 王松双 | |
27 | 全区AAA级检测机构复核工作 | 7-8月 | 组织开展全区AAA级检测机构复核。 | 李建平 | 技术科 | 王伟 | 蒋 喆 陈晓育 | |
28 | 检测能力验证工作 | 9-10月 | 开展全区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测能力验证工作。 | 李建平 | 技术科 | 王伟 | 蒋 喆 陈晓育 | |
29 | 标化引领和考评 | 1-12月 | 督促全区各市、县开展标准化工地创建和示范观摩活动,深入开展企业、项目标准化考评工作。 | 柴 宏 李晓棠 | 管理科 监督科 | 晁 熠 周丽娟 | 何维宾 杨平启 马 健 | |
30 | 质量安全考核 | 1-12月 | 做好市场监管总局和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考核工作。做好迎接国务院、住建部、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考核准备工作。准备及梳理安全考核资料,并督促属地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 柴 宏 李晓棠 | 管理科 监督科 | 晁熠 周丽娟 | 何玉矛 杨平启 马 健 | |
31 | 企业安全条件复核 | 1-12月 | 对事故发生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 | 柴 宏 | 管理科 | 晁 熠 | 何维宾 | |
32 | 区外进宁企业信息报送业务 | 1-12月 | 办理区外进宁建筑施工及监理企业信息报送业务。 | 路修堂 | 市场科 | 夏振华 | 张珏清 丁 洁 | |
33 | 信用惩戒信息录入 | 1-12月 | 根据各类专项检查和线上巡查通报,对违规企业及个人进行信用惩戒信息录入。 | 路修堂 | 市场科 | 夏振华 | 张珏清 丁 洁 | |
34 | 质量投诉处理 | 1-12月 | 认真做好直管工程及全区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妥善处理质量投诉,不得推诿,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李建平 李晓棠 | 质量科 技术科 | 周丽娟 王 伟 | 杨平启 周建华 张 立 | |
35 | 联合验收 | 1-12月 | 配合厅相关处室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指导服务工作。 | 李晓棠 | 质量科 | 周丽娟 | 杨平启 马 健 | |
36 | 检查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 1-12月 | 对五市《监理报告制度手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掌握各地区工作开展情况。 | 李建平 | 技术科 | 王伟 | 蒋 喆 陈晓育 | |
37 | 遗留工程消防验收及消防业务指导 | 1-12月 | 完成总站遗留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做好对各市县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指导解答。 | 柴 宏 | 消防科 | 李 锋 | 王松双 孟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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