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城乡建设资讯网!人员查询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制建设

《档案法》应知应会知识点(一)

  • 时间:2023-07-04 23:24:27 
  • 作者:佚名
  • 来源:宁夏住建厅
  • 字号:

  

  档案的作用

      概括地讲,档案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凭证作用;二是参考作用。

  

  对于一个具体单位或个人,档案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1.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历史的真实、全面的反映。

  2.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工具。

  3.档案是一个单位规范管理的基础。

  4.档案我们积累和传播知识重要载体。

  5.档案是开展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素材。

  6.档案是一个单位或个人建立信用,在社会活动、生产经营等方面建立和利用信用体系,获得发展最有力的工具。

  档案还是我们国家和民族文化建立历史记忆,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今世可以知古,后世可以知今”的重要素材。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tzl/bwpf/202307/t20230702_416398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城乡建设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宝珍品商贸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城乡建设资讯网 zixun.cxj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4162号-113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