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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筑施工安全 提升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3-08-22 22:18:10 
  • 作者:佚名
  • 来源:宁夏住建厅
  • 字号:

  

  宁建函〔2023〕625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立足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从制度机制层面出台了“1+37+8”系列文件,其中由我厅牵头负责的《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提升行动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是今后一段时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性文件。现就贯彻落实好《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全面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方案》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引导本部门干部职工及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工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一根筋”的较真劲,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聚焦分级管控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推进易发事故专项治理、加快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大力整顿建筑市场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立严格的建筑安全管理制度等七项重点任务,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坚决整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员工培训、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问题,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狠抓隐患整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限、预案,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防止隐患变成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对拒绝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担当属地监管职责,突出重大隐患“一台账三清单”排查治理,定期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快查处。及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

  请各地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联系人:晁熠、李振刚,联系电话:0951-5179529

  附件: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提升行动的方案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tzl/gczlaqjd/gczlaqjg/202308/t20230821_4229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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