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科)发〔2023〕29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2〕26号)精神,着力提高建设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成熟技术、绿色建材、部品部件应用,促进太阳能光伏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全面提升建筑品质和人居环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宁夏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材料、产品征集工作,经专家评审、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编制形成了《宁夏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材料、产品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发布。请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加大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材料、产品推广应用力度,为推进绿色低碳工作、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附件:宁夏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建筑技术、材料、产品目录(第一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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